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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章一個字也算抄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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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唯侵權案的開庭時間在下午三點。

陳小冬像個老媽子一樣在章唯耳邊喋喋不休:“章唯,沒事的,我們有專家的鑒定結果,那個王小喵肯定告不贏的!”

章唯耷拉著頭,有氣無力地應了幾聲。

吳曉駿也在一旁給他打氣:“沒事的,我們肯定能勝訴,不要緊張,放輕松!”

“我知道能贏,我只是不喜歡法庭……”

吳曉駿囧了,哪個正常人會喜歡上法庭啊!

審理這起侵權訴訟案的法官是個古板的中年男人,帶著方框眼鏡,他念完開庭紀律和雙方的權益後,法錘落下,正式開庭。

林景早早地就在旁聽席找到了座位。他看向被告席,王小喵原名叫王韻苑,是個漂亮女人,長發,穿著一身淺藍色長裙,有種知性美。她看起來相當淡定,見到章唯後也沒什麽特別的反應,顯得落落大方。倒是章唯一見到她就垂著個頭,看起來病怏怏的,氣勢全無。

王小喵的辯護律師叫李裴元,是個高瘦的禿頂男人,瓜子臉,小眼睛,一臉精明相。

這律師應該是個狠角色!

到了質證階段,李裴元看向章唯:“請問被告,你是否曾看過原告,也就是王小喵女士的作品。”

章唯老實道:“在她指控我抄襲她的詩之前,沒有。”

“我再問一遍,真的沒有嗎?”李裴元的音量陡然拔高,那尖銳沙啞的聲音嚇了章唯一大跳。

“反對!原告律師在對我的當事人進行心理施壓!”紀琛立刻打斷李裴元的逼問。

“反對有效!”審判長的嘴角抽了抽,但還是保持住了嚴肅的表情,“原告律師,請控制你的情緒和音量。”

“好……”李裴元沒有絲毫尷尬,他泰然自若地低了音量,重覆了一遍問題,“被告,請問你有看過王小喵的作品嗎?無論什麽途徑的看的都算。”

章唯堅定地搖頭,“沒有!我不喜歡看心靈雞湯類的書籍,所以我根本沒看過她的文章。”

李裴元的眼睛轉了轉,立刻質疑道:“你沒看過她的文章,你怎麽知道內容是心靈雞湯呢?”他的聲音突然拔高,後面意識到自己太大聲了,又降低了音量,所以聽起來有些滑稽。

“還需要看內容嗎,看書名不就知道內容是什麽鬼嗎?”章唯不耐煩地反駁道,“要有個人告你抄襲,你難道不會去了解一下他寫的是什麽類型的書嗎?”

“被告,請控制你的情緒!”審判長敲了一下法錘,又看向李裴元,“原告律師,請盡快提出實質性問題。”

“好,既然被告說自己沒看過王小喵的作品,那我想讓他解釋一下這個。”李裴元把一份文件交給法官,並給了紀琛一份覆印件,“3號證據是一張淘寶的購書清單,上面寫著,10月14號,也就是被告發新歌的前兩天,他購進了一批書,依次是《幸福的方法》、《被討厭的勇氣》……以及王小喵的《北京以北》。既然被告口口聲聲說自己沒有看過王小喵的書,那麽為什麽他的購書清單上會出現王小喵的這本書呢?”

法庭上瞬間議論紛紛。

林景也明白了李裴元的辯護思路。根據侵害著作權判定的一般原理,侵害著作權的構成要件為“接觸加實質性相似”。只要李裴元證明了實質性接觸這個事實,構不構成抄襲又另說了。

這是一招狠棋!

不過,章唯的購書清單上為什麽會出現王小喵的書?

紀琛也楞了幾秒,將那份購買清單拿起來,快速的掃了一遍。

視線由上及下…

突然,紀琛的眸色一動,視線在清單的某處定了格。

他很快又恢覆了冷靜,邊迅速想對策,邊道:“反對!我方對原告律師提供的證據的合法性提出質疑。原告律師通過非法途徑獲得我當事人的信息,嚴重侵犯了我當事人的隱私權!”

“反對有效。請原告律師盡快闡明你取證的過程。”

“我……”李裴元一時語塞,他早就知道會這樣,可他不得不走這一步。他聲音微揚,“這是一位熱心網友發給我的圖片,如果審判長覺得取證過程違規的話,可以重新取證。但現在,我很想聽聽被告的解釋。”

章唯抓了抓頭發,表情有些暴躁:“我沒買這本書啊……我一共買了15本書,但沒這本啊……不是我買的!”章唯手足無措的樣子讓他的話的可信度大打折扣。

李裴元乘勝追擊道:“這個購買記錄是不是你的?”

章唯慌亂地看向旁聽席,見林景和陳小冬都在,才慢慢冷靜下來,“是我的……但我也不知道那本書怎麽會出現在那裏……我沒看過……”

“反對!原告律師刻意在誤導!”紀琛舉起那張購物清單,義正言辭道,“購買記錄上已經標明這本書是贈品,這說明這本書並非以我的當事人的主觀意願購買的。購書日期是10月14日,但我的當事人在10月10日就已經完成了這首歌曲的創作,並且有相關的文件記錄證明。王小喵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個愛情故事,裏面並沒有提及涉案的那首詩,原告律師一直在做無關推論。”

審判長道:“原告律師,請提出更有根據的問題。”

“我提交這份證據,是想證明不管被告是主動或者被動接受,他都有接觸我當事人王小喵的作品的可能。”李裴元也不想在這個問題上繼續糾纏下去,他刻意強調這份書單,並不是想作為章唯抄襲的證據,而只是想讓法官對章唯產生不好的印象——雖然這份證據不能證明章唯接觸過那首詩,但會讓法官產生他接觸過那首詩的錯覺,從而影響判決結果。

李裴元接著請了一位專家證人,從專業的角度分析對比了王小喵的詩和章唯涉嫌抄襲的那首歌曲。

“王小姐的這句詩雖然是個短句,但是這句詩用的比喻充滿想象力且少見,具有獨特性和原創性,已經構成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。……綜上所述,被告的歌曲擅自使用王小姐的詩句,已經構成了侵權;他的歌曲名還與王小姐的另一首詩的詩名一樣,證明他很可能是主觀惡意抄襲。”李裴元還舉了近期的一個案例,原告的一句詩被廣告商擅自使用,最終法官判定構成了抄襲,因為那個句子具有獨創性。

章唯翻了個白眼,如果一句話一樣就能構成抄襲,那別的藝人在綜藝節目上用他獨創的段子,是不是也構成抄襲了呢?

一口一個抄襲,倒是把抄襲的法律定義擺出來啊!對方不敢,因為這樣會顯得那個律師自己太滑稽了。

紀琛無奈地看著李裴元。

對方律師這都是什麽破邏輯?法條在哪裏?被對方吃了嗎?

李裴元終於結束了他冗長的法庭陳述,該輪到紀琛的質詢了。

紀琛不想再跟對方扯皮了,犀利地問道:“王小姐,你確定這句詩是你原創的嗎?”

王小喵皺眉,但還是很肯定道:“當然是我自己寫的。我才不像某些人,自己沒才華就算了,老愛去裁別人的作品,還好意思標榜自己是唱作人,呵呵,還是先學會做人,再出來唱歌吧!”

章唯耷拉著頭,非常沮喪。

紀琛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,目光犀利了不少。他拿出一疊紙交給法官,並且也給了李裴元一份。

“這些是我在網上檢索到的句子,裏面用的比喻基本跟王小姐詩句裏的比喻一致,有幾個句子的發表時間甚至遠早於王小姐那首詩的發表時間,”紀琛的語氣頓了頓,將目光落在王小喵的身上,“我是否也可以認為,王小姐的那句詩是抄襲某個網絡匿名人士的呢?”

旁聽席上再次議論紛紛。

“這……這只是巧合,我,我沒有抄襲!”

李裴元道:“反對!被告律師在做無關推論。”

“反對無效,被告律師可以繼續質詢。”

“我讚同王小姐的話,這種程度的雷同的確不能構成抄襲。這句詩只是個普通的表達,不具有獨創性,不能體現出足夠的創作高度和個性,因此並不能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。同理,原告對我當事人的指控也不成立。”

審判長讚同性地點點頭。要是這個案子他判了抄襲,那他這個法庭明天就會被一群網絡作家、網絡寫手給踏破了!近年來,群眾的版權意識越來越高,但反抄襲的方式卻越來越草率。這場庭審的關註度非常之高,所以,它這不再是一場普通的庭審,更像是著作權人的財產權與創作者創作自由的一場博弈。

法官頓時壓力山大。

李裴元最後也沒舉證成功,庭審很快就草草結束了。

兩天後,法院宣判:抄襲的指控不成立。

然而,法律放過了章唯,網上卻不肯放過他,一大堆“正義”的網友見到關於章唯的微博就鉆,謾罵的言辭之犀利,嘲諷的段子之辛辣,大有把章唯逼得退出娛樂圈的趨勢。

就在他們轟轟烈烈地討伐章唯時,王小喵也被告抄襲了。有個不知名的寫手告王小喵剽竊了她的創意,王小喵的一篇小說簡直就是覆制粘貼那個寫手的。為那個寫手辯護的律師是紀琛。結果勝訴了,王小喵賠了五萬塊。

跟那本小說帶給她的收益比,簡直微不足道。

於是,有些比較有大局觀的網友上升了一個高度,吐槽起了中國的著作權法,覺得我國太落後了,法律簡直就是給王小喵、章唯這種不要臉的抄子投機用的,順便還黑了一下我國的山寨惡習。

但某些更更有大局觀的網友也跳出來了,先是犀利地用豐富的例子證明了全宇宙的生物都有山寨的習性:韓國、日本抄美國的,美國抄歐洲的,歐洲再抄美國的,當然我國比較開放,哪個最好學哪個;然後他們又舉例證明歐美國家也在放松相關法律,讓創作更自由……

而此時,在世界上的無數個角落,有無數的文化創作者正在從別人的作品中尋找靈感,有些讓她們的創作力爆棚,思維得到了延展;有些直接成為了他們作品的一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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